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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栎仁:科斯与科斯的产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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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斯的主要经历及主要著作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一批西方学者开始使用新古典主义的研究方法研究产权的起源问题,其代表人物有科斯、阿尔钦、德姆塞茨、张五常等,逐步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西方现代产权理论。在这些人中,科斯是西方产权理论的鼻祖。

科斯,全名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1910年12月29日出生于伦敦的威尔斯登。科斯是个有腿疾的男孩子,常需要在腿上附加铁制的零件,所以科斯最初上的是地方委员会办的残疾人学校。1929年10月,科斯进入伦敦经济学院。

1931年,通过了商学士考试并获得一笔欧奈斯特·卡塞尔爵士旅行奖学金。依靠卡塞尔旅行奖学金,科斯在美国度过了1931—1932学年,那时他研究美国工业的结构。1934—1935年,他在利物浦大学作为助理讲师任教。

1935年以后,科斯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公用事业经济学。1940年,科斯进入政府做统计工作,先在森林委员会,然后在中央统计局、战时内阁办公室工作。1946年,他回到伦敦经济学院,负责教授经济学原理。

1950年,科斯借助于一笔洛克菲勒研究员经费在美国花费了9个月研究美国广播业,出版了《美国广播业:垄断的研究》。

1951年,科斯获得伦敦大学理学博士学位,同年移居美国。1959年,加入弗吉尼亚大学经济学系,期间科斯对联邦通信委员会作了研究。1964年以后,科斯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教授和《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主编。1978年,科斯当选为美国文理研究院研究员。1979年,被授予“美国经济学会杰出会员”称号。1991年,科斯“因为对经济的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关注中国的经济改革,2013年与人合写《变革中国》,肯定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转型。

科斯的主要著作有:1937发表的《企业的性质》,1950出版的《美国广播业:垄断研究》,1959出版的《联邦通讯委员会》,1960出版的《社会成本问题》,1974出版的《经济学中的灯塔问题》。其中《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代表作。

二、科斯产权理论产生的背景

在科斯理论产生之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曾经历过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政治经济学两个阶段。

古典政治经济学重点研究经济制度的结构和规则,分析和解释商品价值和“经济剩余”的本质,并逐步深入讨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点和运行规律。

新古典经济学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1776年3月,就在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国富论》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国富论》认为,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工资和利润的源泉。

《国富论》第一次提出了市场调节理论,奠定了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理论基础。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可以由一个价格体系(“看不见的手”)来协调,使经济系统能够有序的运转,不需要政府的调节或集中规划。

但是,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微观经济理论是不完善的,因为它只包括了生产和运输成本,而忽略了“定价制度成本”,签订和执行契约以及组织管理的成本,这就是他反复论证的交易成本,即“市场交易成本”。他认为,交易成本影响了经济中大量要素的有效配置。因此,传统理论没有包括所有这些与经济资源配置相关的约束。当考虑了交易成本时,会发现企业的存在,不同的企业形式,多样化的契约安排,财务体系的结构,甚至法人体系的特征,都有一个相对简化的解释。

三、科斯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关于“交易成本”。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过去的一些经济学家常常忽略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考察。科斯指出,企业是社会经济的微观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经济体制是自由运行的,不需要整个社会或国家的计划来管理和控制,但是,没有国家计划不代表就没有“私人计划”。这个“私人计划”就是企业。

科斯认为,企业边界由组织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的比较决定。他认为,组织成本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成本(投资决策)、层级监督成本(管理协调)、要素雇佣成本(工资、地租),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价格发现成本(提供价格的费用)、议价成本(讨价还价)、契约执行成本(订立和执行合同)。当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企业将通过替代市场交易实现生存、发展。

科斯指出,企业扩张可以通过纵向联合和横向联合,但是,企业规模扩张受到市场交易成本的限制,市场交易成本越高,受到限制就越大,扩张就越慢;市场交易成本越低,受到限制就越小,扩张就越快;企业的内部组织成本与社会交易成本相等,企业扩张就会停止。

科斯强调,生产要素协调与社会资源配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价格机制来完成,另一种是通过企业来完成。他指出“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由企业家指挥生产。”

(二)关于“产权界定”。

科斯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中探讨了联邦通讯委员会对于分配无线电频率波段的作业。他举例说,“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属于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无疑取决于财产法。但是法律只确定谁是想获得山洞使用权的人必须与之签约的人。至于山洞是用于贮藏银行账簿,还是作为天然气贮存库,或养殖蘑菇与财产法没有关系,而与银行、天然气公司、蘑菇企业为使用山洞而付费多寡有关。”因此,他建议应该销售频率的使用权。他认为,无线电频率波段使用上的主要问题,是相同或邻近频率所传送信号之间的干扰。他主张,假如赋予使用权清楚的定义,同时也可以移转,那么原始的权利为何就无关紧要了——因为透过移转及结合将可以达到最佳的结果。因此,他强调, “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但是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地位)无关。”

(三)关于“自由交换”。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通过举例,反复论证产权通过自由交换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大家最熟知的是火车烧柴和烧煤常常溅出火星、引燃农田的例子。按照产权的初始界定,火车烧柴和煤可以溅出火星,农民可以在铁轨边种植和堆积农作物。但是,火车烧柴和烧煤常常溅出火星、引燃农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人们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是每一方都可采取防备措施以减少火灾的损失,农民可以停止在铁轨边种植和堆积农作物,而铁路部门可装置防火星设施或减少火车出车次数。二是农民要求铁路部门,直到不溅出火星才允许铁路通车;三是铁路部门不受惩罚地营运。科斯认为,这三种方法都不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也不能保护社会利益。他强调,最好的方法是进行自由交换。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权利的最初分配,而市场却决定着最终分配。具体说就是,铁路部门支付一笔钱给农民,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不禁止铁路运营。反过来说,如果铁路部门有权不受惩罚地溅出火星,那么,它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农民可以支付一笔钱给铁路部门,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减少火星的溅出。

四、科斯定理

科斯虽然一生演讲、写书,研究产权理论,但他没有对自己的理论进行系统的、结论性的表述,没有明确讲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后人从他的一系列案例中提炼出来的。由于不同的案例的含义不一样,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出现了多种对科斯定理的表述。比较公认的有三种。

第一、“自由交换论”:只要产权明晰并可自由交换,法定产权的初始界定将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交易成本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的初始界定就对资源配置没有影响。

第三、“完全竞争论”:只要产权交换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进行的,产权的初始界定并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很显然,第二种表述的条件比第一种表述的条件要强得多,因为自愿交易并不见得没有交易费用。第三种表述更有进步,因为充分竞争将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必须指出,以上对“科斯定理”的表述,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假设条件严苛。现实中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二是忽视了产权初始分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如何在企业增加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发展中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没有做出明确的表述。

五、科斯产权理论的贡献

科斯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换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新古典经济学在理论相比,科斯产权理论实现三个根本性的突破:

一是论述了企业的本质。

企业的本质是什么呢?科斯指出,企业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成本时,企业便产生了。因此,企业是在内部组织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并从中获得应有利润的经济组织。

企业是为追求利润而生成、生存、发展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礎。没有企业,投资没有载体,分工无法形成,利润无法生成,市场运行没有动力。

这是科斯对新古典经济学先假设企业的存在,再探讨企业行为的研究方法的一种否定。

二是提出交易成本论。

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在私有制条件下,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界限是清晰的,因而不存在交易摩擦,即不存在交易成本。而科斯认为,在现实世界中,经济主体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时不具有完全的理性,信息是不完全的和非对称的,未来具有不确定性;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是不一致的。

科斯指出,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是很不现实的假定。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是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

科斯断言,市场当事人间是有摩擦的,为克服摩擦就需要谈判、缔约,并可能诉诸法律,这都必须支付交易费用,即“交易成本”。

三是提出竞争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科斯是通过反证来说明充分竞争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的。

按照科斯的论述,在铁路部门和农民这个例子中,只存在着一条铁路,所以市场的特点是垄断,而不是完全竞争。此外,不具备完全竞争的条件还有其他表现形式。比如农民对火星造成损失的情况,就比铁路部门了解得更多,而铁路部门对减少火星的技术要比农民了解得更多。鉴于这些事实,农民和铁路部门之间的法定权利交换将远不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交换,因此,市场可能无法纠正法定权利最初分配中的低效率。科斯强调,如果法定权利交易市场上完全竞争这一条件得到满足,那么,法定权利的均衡分配就将是有效率的。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的研究基础上,通过交易成本,把产权和经济效率联系起来,形成了—种以交易成本为核心的关于市场、企业和法律的三维分析框架。他的这一闪光的思想理论,成为企业理论、产权经济学和法学经济学等很多分支学科理论研究的基础,对全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一、科斯《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10月《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

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1994年上海三联书店;

三、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1994年1月上海三联书店;

四、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2000年上海三联书店;

五、张五常《经济解释》,2000年11月商务印书馆;

六、王彪、任凤珍《产权交易学》,2008年9月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注:本文曾于2009在《产权导刊》发表,这次发表时对原文作了修改和订正。作者修改本文时利用AI搜索了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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